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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方法详解

发表时间:2022-03-24 14:58:03
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》,进一步提升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的效率和准确性,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,2019年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《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(试行)》(建村函〔2009〕69号)进行了修订,形成《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》(以下简称《技术导则》)。


近年来,全国范围内屡屡发生房屋倒塌伤人事故,其中农村房屋占了大部分,农村住房安全性如何鉴定?有哪些程序和方法?《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》为农村危房鉴定、改造提供可靠依据!

适用范围     
本导则适用于一、二层既有农村住房的安全性鉴定,主要包括房屋危险程度鉴定及防灾措施鉴定。
三层及以上农村住房,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《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》(GB 50292)、《建筑抗震鉴定标准》(GB 50023)进行鉴定。

什么是危险房屋?     
危险房屋(以下简称危房)指部分承重构件被鉴定为危险构件,或结构已严重损坏、处于危险状态,局部或整体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房屋;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,通常为主要居住房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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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开展鉴定?     

农村住房的安全性鉴定,以定性判断为主。根据房屋主要构件的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评定其危险程度等级,结合防灾措施鉴定对房屋的基本安全作出评估。鉴定以现场检查为主,并结合入户访谈、走访建筑工匠等方式了解建造和使用情况。
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由具有专业知识或经培训合格,并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。

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程序     

1.场地安全性鉴定
核查场地是否为地质灾害易发区,结合场地周边环境调查情况,进行安全性鉴定,鉴定结果分为危险和基本安全两个等级。

2.房屋基本情况调查
结合现场查勘,收集农户基本信息和房屋信息。

3.房屋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
对房屋各组成部分现状进行现场调查、查勘和检测,包括地基基础、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,分别鉴定其危险性,鉴定结果分为a、b、c、d四个等级。

4.房屋整体危险程度鉴定
对房屋各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分级情况进行汇总,确定房屋整体危险性,鉴定结果分为A、B、C、D四个等级。

5.防灾措施鉴定
检查房屋是否采取防灾措施,并对防灾措施完备情况进行调查,鉴定结果分为具备防灾措施、部分具备防灾措施和完全不具备防灾措施3个等级。

6.处理建议
对被鉴定的房屋,根据房屋整体危险程度鉴定和防灾措施鉴定结果,综合考虑安全性提升加固改造措施,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。

7.出具鉴定报告
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报告内容应包括农户和房屋基本信息,房屋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情况,房屋整体危险程度鉴定和防灾措施鉴定情况,并根据鉴定结果提出处理建议,附房屋简图和现场照片。

8.争议处理

当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结论存在争议时,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仲裁鉴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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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程序

如何鉴定和检查?     



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分两阶段进行,第一阶段为场地安全性鉴定,第二阶段为房屋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、房屋整体危险程度鉴定和防灾措施鉴定。当既有房屋建设场地被判定为危险时,可直接鉴定为D级,提出迁址重建建议。


房屋安全性鉴定应按照先房屋外部、后房屋内部,先宏观判别、后详细评定的顺序进行。房屋外观破坏程度严重或濒于倒塌的房屋,可不再对房屋内部进行检查,直接鉴定为D级。


第一步:场地安全性鉴定

场地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,以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评估结果和建议为准,避免造成严重后果;同时现场调查房屋所处周边环境是否存在危险因素。当场地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判定为危险场地:


1.可能发生滑坡、崩塌、地陷、地裂等。
2.洪水主流区、山洪、泥石流易发地段。
3.岩溶、土洞强烈发育地段。
4.已出现明显变形下陷趋势的采空区。


第二步:房屋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



房屋由地基基础、承重构件、围护(分隔)构件、木屋架和楼(屋)盖等组成,各组成部分包括多个构件,危险程度鉴定时以危险程度最高的构件来判定组成部分的危险等级。应因地制宜,根据房屋结构体系确定主要构件并进行危险程度鉴定。


1.地基基础鉴定

以现状鉴定为主,着重检查外露基础现状情况,上部结构有无因不均匀沉降引起的裂缝、沉降等,按下列等级进行划分:
a级:上部结构无不均匀沉降裂缝和倾斜,外露基础完好;地基、基础稳定。
b级:上部结构有轻微不均匀沉降裂缝,外露基础基本完好;地基、基础基本稳定。
c级:上部结构出现明显不均匀沉降裂缝,或外露基础明显腐蚀、酥碱、松散和剥落。
d级:上部结构不均匀沉降裂缝严重,且继续发展尚未稳定,或已出现明显倾斜;基础局部或整体塌陷。


2.砌体墙鉴定
主要检查砌筑质量、外观现状等,按下列等级进行划分:
a级:砌筑质量良好,无裂缝、剥蚀、歪斜;纵横墙交接处咬槎砌筑。
b级:砌筑质量一般,部分墙体有轻微开裂或剥蚀;纵横墙交接处无明显通缝。
c级:砌筑质量差,墙体普遍开裂,剥蚀严重;纵横墙体脱闪;个别墙体歪斜;承重墙体厚度≤120mm。
d级:墙体严重开裂,部分墙体严重歪斜;局部倒塌或有倒塌危险。
当小型混凝土空心砌块墙未按要求设置芯柱时,结合质量现状,应判定为c级或d级。


3.石砌墙体鉴定
主要检查砌筑质量、砌筑方式、外观现状等,按下列等级进行划分:
a级:石料规整,砌筑质量良好;无空鼓、歪斜;纵横墙交接处咬槎砌筑。
b级:石料基本规整,砌筑质量一般;墙体有轻微开裂或空鼓;纵横墙交接处无明显通缝。
c级:石料规整性差,砌筑质量差;墙体普遍开裂,明显空鼓,部分石料松动;纵横墙体脱闪,个别墙体歪斜。
d级:墙体严重开裂;部分墙体严重歪斜;局部倒塌或有倒塌危险。
当墙体采用乱毛石、鹅卵石砌筑,或砌筑砂浆为泥浆或无浆干砌时,应判定为c级或d级。


4.生土墙体鉴定

主要检查砌筑(夯筑)质量、砌筑方式、外观现状等,按下列等级进行划分:
a级:土坯墙块体规整、砌筑质量良好,夯土墙夯筑质量好,干缩裂缝较少。墙面无剥蚀、空鼓;纵横墙交接处咬槎砌筑;
b级:土坯墙砌筑质量或夯土墙夯筑质量一般,干缩裂缝较多但不严重;受力裂缝轻微;墙面轻微剥蚀或空鼓;纵横墙交接处无明显通缝。
c级:墙体砌筑或夯筑质量差,干缩裂缝严重并出现明显受力裂缝;墙面明显剥蚀,空鼓严重;纵横墙体脱闪,个别墙体歪斜。
d级:墙体严重开裂;部分墙体严重歪斜,局部倒塌或有倒塌危险。
处于长期受潮状态或周边排水不畅的生土墙体,应判定为c级或d级。


5.承重木构架鉴定
主要检查木柱、梁、檩等各构件的现状及榫卯节点连接情况,按下列等级进行划分:
a级:无腐朽或虫蛀;构件无变形;有轻微干缩裂缝;榫卯节点良好。
b级:轻微腐朽或虫蛀;构件有轻微变形;构件纵向干缩裂缝深度超过木材直径的1/6;榫卯节点基本良好。
c级:明显腐朽或虫蛀;梁、檩跨中明显挠曲或出现横向裂缝,梁檩端部出现劈裂;柱身明显歪斜;木柱与柱基础之间错位;构件纵向干缩裂缝深度超过木材直径的1/4;榫卯节点有破损或有拔榫迹象;承重柱存在接柱或转换情况且未采取可靠连接措施。
d级:严重腐朽或虫蛀;梁、檩跨中出现严重横向裂缝;柱身严重歪斜;木柱与柱基础之间严重错位;构件纵向干缩裂缝深度超过木材直径的1/3;榫卯节点失效或多处拔榫。


6.梁、板、柱等混凝土构件鉴定
主要检查质量现状,按下列等级进行划分:
a级:表面平整,或仅有少量微小开裂或个别部位剥落;钢筋无明显露筋、锈蚀;预制板端部支承稳固,采取加强连接措施。
b级:表面轻微开裂或局部剥落;个别部位钢筋露筋、锈蚀;预制板端部支承基本稳固。
c级:保护层剥落严重;钢筋露筋、锈蚀,出现明显锈胀裂缝;梁、板出现明显受力裂缝和变形;预制板端部支承长度不足。
d级:保护层剥落非常严重;部分钢筋外露;梁、板出现严重受力裂缝和变形;预制板端部支承长度严重不足,有坠落危险。


7.围护墙体鉴定
主要检查刚性围护墙及其与承重木构架连接现状,围护墙体质量鉴定根据墙体类别参见以上各条要求,按下列等级进行划分:
a级:围护墙与承重木柱间有拉结措施;山墙、山尖墙与木构架或屋架有墙揽拉结;内隔墙顶与梁或屋架下弦有拉结。
b级:采取部分拉结措施;围护墙与承重木柱之间未出现明显通缝。
c级:无拉结措施;贴砌山墙、山尖墙与屋架分离;围护墙体与承重木柱之间出现明显竖向通缝。
d级:无拉结措施;贴砌山墙、山尖墙与屋架分离且有明显外闪;围护墙体与承重木柱之间脱闪。


8.木屋架鉴定
主要检查各构件的现状以及节点连接情况,按下列等级进行划分:
a级:无腐朽或虫蛀;无变形;自身稳定性良好,没有平面内变形和平面外偏斜;榫卯节点良好。
b级:轻微腐朽或虫蛀;有轻微变形;自身稳定性尚可,有轻微平面内变形或平面外偏斜;榫卯节点基本良好。
c级:明显腐朽或虫蛀;下弦跨中出现横纹裂缝;端部支座移位或松动;出现明显平面内变形或平面外歪斜;榫卯节点有破损、松动或有拔榫迹象。
d级:严重腐朽或虫蛀;下弦跨中出现严重横纹裂缝;端部支座失效;出现平面内严重变形或平面外严重歪斜;榫卯节点多处拔榫。


9.楼(屋)盖鉴定
主要检查构件现状,按下列等级进行划分:
a级:楼(屋)面板无明显受力裂缝和变形;椽、瓦完好;屋面无渗水现象。
b级:楼(屋)面板有轻微裂缝但无明显变形;瓦屋面局部轻微沉陷,椽、瓦小范围损坏;屋面小范围渗水。
c级:楼(屋)面板明显开裂和变形;瓦屋面出现较大范围沉陷,椽、瓦较大范围损坏;屋面较大范围渗水。
d级:楼(屋)面板开裂严重,部分塌落;瓦屋面大范围沉陷,椽、瓦大范围严重损坏;屋面大范围渗水漏雨。

第三步:房屋整体危险程度等级划分
在各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结果基础上,结合房屋宏观情况进行综合判定,确定其整体危险程度等级:
A级:房屋各组成部分各项均为a级,即房屋没有损坏,整体现状基本完好。
B级:房屋各组成部分至少一项为b级,即房屋出现轻微破损,存在轻度危险。
C级:房屋各组成部分至少一项为c级,即房屋出现中度破损,存在中度危险。
D级:房屋各组成部分至少一项为d级,即房屋出现严重破损,存在严重危险。
生土墙体承重、砖土混合承重房屋,泥浆砌筑的砖木、石木结构房屋,即使观感完好,但存在潜在原始缺陷,不应评为A级。


防灾措施鉴定     
在进行房屋危险程度鉴定的同时,应进行防灾措施鉴定,鉴定结果分为具备防灾措施、部分具备防灾措施、完全不具备防灾措施3个等级。应因地制宜根据主要灾种提出防灾措施鉴定要求。8度及以上高地震烈度区应对抗震构造措施着重进行鉴定。
生土承重结构、砖木混杂结构等应鉴定为“部分具备防灾措施”或“完全不具备防灾措施”。

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,可采用表格形式或文字报告形式。包括农户基本信息、房屋基本信息、屋危险程度鉴定等级、鉴定结论及处理建议等信息。

经鉴定为局部危房或整幢危房时,应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:


1.经鉴定为C级危房的农村住房,鼓励因地制宜进行加固维修,解除危险。
2.经鉴定为D级危房,确定已无修缮价值的农村住房,应拆除、置换或重建。
3.经鉴定为D级危房,短期内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时,应暂时停止使用,或在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措施后,改变用途不再居住,观察使用。
4.有保护价值的D级传统民居及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等,应专门研究后确定处理方案。
5.确定加固维修方案时,应将消除房屋局部危险与抗震构造措施加固综合考虑。
6.当条件允许时,加固维修宜结合房屋宜居性改造和节能改造同步进行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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