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质灾害房屋安全普查

发表时间:2022-03-21 10:54:48

房屋在经受水灾、火灾、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后会对自身构造造成巨大的损害,在对房屋进行重修或加固时,要提供充足的资料和依据,确定房屋的危险等级。

适用范围:
适用于经受水灾、火灾、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后的房屋。

主要包括:
1、对委托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与查勘,包括场地及周边环境,房屋建造、使用历史等;
2、绘制房屋平面示意图;
3、对房屋的损坏部位进行影像记录;
4、对房屋进行结构检查、检测;
5、对房屋整体倾斜进行测量;
6、对房屋安全等级进行鉴定评级,并出具《房屋安全鉴定书》;
7、鉴定书签发、备案。

对灾后受损房屋建筑按照危险、局部隐患(可居住)、安全等不同等级,出具评估或鉴定意见,切实做到“不漏一屋、不落一房”。要根据排查情况,对受损房屋建筑进行分类处理。对倒塌房屋,做好安全警示,切实防范次生灾害发生;对严重损坏房屋,没有加固价值、可能引发房屋倒塌事故的,要立即予以拆除;对一般损坏房屋,在确保结构安全的前提下提出修缮加固方案,组织实施修缮加固,确保使用安全。